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通知》(赣教党字[2014]66号)、学校党委《印发<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农大党[2014]18号)和《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通知》(赣农大党[2014]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拟就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党员
二、实施原则与目标
1.开展服务活动要紧贴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的实际需求,力所能及地做一些实事和好事;
2.开展服务活动要坚持“群众所需、党员所能”的基本原则,以立足校内需求为主,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专长服务师生;
3.开展服务活动要与学雷锋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友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4.开展服务活动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党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引领社会新风尚;
5.开展服务活动要与学生自身成长成才相结合,充分利用为社会和群众服务的机会,砥励思想道德品质,提高综合素质。
三、实施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个支部应从本支部师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校内为立足点、以服务师生为主题、以现有工作为基础,将综合服务与专业服务、长期服务与短期服务、校内服务与社区(村)服务相结合,组织党员设计确定好服务项目。
(一)教工党员类服务项目
1.捐资助困。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动员组织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参与学校开展的“扶贫日”和“慈善一日捐”活动,主动向贫困师生伸出援助之手。
2.生情宿访。党员领导联系一个班级,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建设和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做好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疏导不良情绪,化解矛盾冲突,发现苗头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院反馈,维护学校稳定。
3.就业帮扶。党员领导联系一个毕业班级,指导班主任开展班级就业工作和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定期了解、分析所联系毕业班毕业生就业情况,参与毕业班就业指导活动,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服务。
4.敬老助残。各系部教职工党员要对口关心关爱本系离退休老师,特别是孤寡老人,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5.党员1+1。每位教工党员帮扶一位困难学生,动态掌握困难学生心理、学业、经济、情感等方面的状况,听取帮扶对象对学校、学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困难学生个体情况,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学业指导、情感调节等工作;及时向学院或负责人提出帮扶建议。
6.科技竞赛指导。依托党员教师的课题,教工党员利用个人专长积极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二)学生党员类服务
1.积极创新。学生党员主动参与“挑战杯”科技竞赛活动,努力营造科技创新的氛围,培养自身科技创新的意识和精神,以创新带动就业和创业。
2.农村支教。组建党员支教服务团队,利用暑假时间,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乡村小学开展义务支教活动。
3.扶贫帮困。与生活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结对,提供亲情陪护、心理疏导、爱心帮教等服务。
4.文明倡导。到公共汽车站、学生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维护秩序,开展文明引导工作。
5.绿化环保。以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环境为出发点,开展义务植树、绿化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和环保理念、环保知识宣传行动。
6.就业服务。选定优秀的学生党员作为毕业班就业联系人,协助学工办和班主任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同学自己应带头就业,并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进行帮助。
7.赛会服务。志愿为各类大型国际国内会议、运动会和其他大型会议提供引导、礼仪等服务。
四、实施方式
1.结对服务。党员志愿者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帮扶对子,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小心愿”服务。基层党组织面向服务对象征集简便易行的“小心愿”,组织党员志愿者认领,帮助群众及时实现“小心愿”。
3.菜单服务。推行“群众点单、党组织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模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群众个性化需求,制定服务菜单,让党员主动选择,做好供需对接。
4.派单服务。根据上级党组织接转的服务任务或群众提出的服务申请,给党员志愿服务队或党员志愿者下达服务任务。
5.集中服务。每年固定安排一天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日,或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纪念日等组织开展主题服务活动。
6.组团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情况,学院党委将党员教职工与大学生党员组建成服务团队,形成不同层次志愿服务组合,共同开展志愿服务。
五、实施步骤
1.深入了解学院师生服务需求意向。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以立足校内为主,学院各支部应首先就学院所有师生对志愿服务的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在校园范围内学院所属师生对接受义务服务的需求情况。拟于12月15日前完成。
2.师生党员填写《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学院各支部应根据所列出的服务项目内容,同时结合所开展的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组织好广大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拟于12月22日前完成。
3.合理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依据党员在《登记表》中填写的服务意向,对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学院各支部可将相关党员组建成若干个志愿服务团队,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但任队长。拟于12月26日前完成。
4.制定好开展志愿服务计划书。各志愿服务队队长应做好党员志愿者与师生服务需求者的对接联系,根据本服务队的特点,制定好志愿服务活动计划书,并将计划书上报各支部,由各支部统一上报学院党委备案。拟于2015年1月9日前完成。
六、实施要求
1.突出志愿服务的公益性要求。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始终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自学维护党组织和党员自身良好形象,始终把志愿服务的公益性要求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尽量做到微笑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志愿服务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认真填写《党员志愿者登记表》。凡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党员都要求填写该本格,以此作为党组织安排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唯一依据。学院鼓励师生党员积极主动注册成为正式的志愿者。
3.加强与服务对象所在党组织的联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党员到社区(村)参加志愿服务,原则上要求先到该社区(村)党组织报到,主动及时掌握群众基本情况及需求信息,尽可能将自己的服务落实到位。
4.做好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情况的考核评价。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党员所在支部要充分了解服务对象对党员志愿服务情况的意见,并依此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党员志愿者,要及时向服务对象及本人所在的党组织作出说明。
5.创建志愿服务的品牌项目或团队。在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方面,学院党委将尽可能在财力、物力方面创造条件,给予支持。党员志愿者或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要不断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地积累经验,不断地拓展新的志愿服务领域,使得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品牌化、专业化及长效机制。
七、组织领导
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必须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分工会、分团委组织的积极作用,将党员志愿服务与党员设岗定责、先锋创绩、领导联系制度、党员帮扶困难学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员在新形势下树立更好的为民服务的新形象,更加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对于在本项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要总结成经验加以推广,对于表现优秀的师生党员,要形成典型加以宣传,各支部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送相关材料。
理学院党委
2014年12月2日